近日,有群众向有关部门反映,江西省黎川县德胜惠民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有一些社会人员进入保护区垂钓、游泳等。饮用水源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在一级保护区内从事游泳、垂钓和烧烤活动会直接污染水体,如果不及时制止会给饮用水源带来污染和破坏。为保护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近日,抚州市黎川生态环境局、县林业局、德胜镇综合执法队及镇派出所在惠民水库联合开展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游泳、垂钓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巡查行动。
此次行动通过小喇叭循环播放、张贴公告、现场劝导制止、警示教育等方式,对游泳、垂钓、烧烤、放养畜禽等污染水体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行动中,抚州市黎川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或者组织进行旅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市民,携起手来,共同保护水源地环境,对影响水源地的各类不文明行为坚决说“不”。我县将持续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潘智 黄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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